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日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殷美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曾通报,殷美根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而且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

殷美根 资料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开资料显示,殷美根出生于1963年8月,江西南昌人,曾任江西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九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15年11月任江西省副省长。

2016年11月,殷美根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20年3月转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1年11月,江西省委换届,殷美根不再担任省委常委。2023年1月,他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于3月被查。

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开除殷美根的党籍和公职:

经查,殷美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

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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