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公教育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中公教育与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构成关联方;且其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具体来看,中公教育与包括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开区理享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公司构成关联方。中公教育及其子公司北京中公、中成置地与上述关联方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 12.32亿元,其中2019年1.96亿元,2020年10.36亿元,分别占中公教育最近一期净资产的6.65%和30.19%。
根据证监会规定,中公教育应在其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其与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但中公教育未按规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由此,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永新、石磊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王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桂红植、罗雪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中公教育对此回应,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程铭劼 赵博宇)